报名注意事项
(1)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,对照本简章规定,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(2)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。专业类别按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,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,可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,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。
(3)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等填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全面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4)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《报名表》中提供的情况,对照规定进行资格初审,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,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(5)报名结束后,报名人数未达1:3开考比例的,由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。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,可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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